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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峰律师
杨林峰律师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超市装修不停止营业,员工哮喘病发作成植物人

民商法2020-09-08|人阅读

一、案情简介:

某雇员在某超市任熟食部加工及营业员,是劳务派遣员工,超市大范围装修,却不停止营业,导致雇员哮喘病发作,昏迷不醒。雇员近亲属向超市要求损害赔偿,超市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雇员近亲属向法院起诉。超市抗辩理由主要有:雇员自身疾病发作与超市装修没有关系,或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因果关系。

二、律师点评:

本律师在本案中代理雇员方,通过证据及说理充分说明超市装修行为和雇员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判决超市承担70%赔偿责任。本案难点在于:超市装修不停止营业的取证,超市装修行为与雇员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法律适用问题。

三、律师建议:

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雇员,在从事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安全意识,保护好自身健康,一旦发生人身损害,雇员或近亲属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向律师咨询,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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