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北京某公司会计徐X,遭遇骗子冒充公司领导,在骗子的引导下,违反操作规程,未经公司领导审批,擅自从公司账户向骗子转账30多万元,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经报警,该案未侦破,公司向其主张赔偿责任,员工徐X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
二、律师点评:
杨XX在本案中代理用人单位,主张徐X作为会计,在公司财产被骗中存在重大过失,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慎和注意义务,违反操作规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会计徐X以公司管理混乱、自己不存在过错为由进行抗辩。最终,法院判决徐X承担相当于被骗款近15%赔偿责任。
三、律师建议:
用人单位在选任劳动者时,一定要认真考察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加强岗位的专业能力和风险防范培训,健全完善关于用章、财务收支、岗位职责等基本制度。
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注意加强风险防范,要多请示,要坚持原则,不要怕麻烦、自作主张。
由于劳动者的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要及时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