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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龙律师
程龙律师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打赢名誉权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名誉权

名誉/肖像/人身权2020-07-07|人阅读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2014年10月25日,黄X才因怀疑家住六郎乡壕××组的陶X是其走失多年的妻子陶XX,在与陶X交涉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经公安干警和村委会干部调查处理,现场确认六郎乡壕××组的陶X不是黄X才走失的妻子陶XX,黄X才与陶X达成和解并承诺不再产生纠纷。2019年7月左右,黄X才将其走失妻子XX的照片与陶X的照片前后发至微信朋友圈,并在陶X照片上方配文:“这个女人有点像陶XX,不过不算年轻,大概45岁左右吧!认识陶xx的人请回忆一下像不像陶XX”。同时,黄X才还通过其抖音账户发布相关抖音视频,辱骂其前妻,并暗示陶X就是其前妻陶XX。陶X发现上述视频后,截屏并报警。2019年9月9日,郧西县公安局以黄X才寻衅滋事为由,对其处以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黄X才在接受行政处罚后仍在抖音账号上发布相关视频,对陶X生活家庭造成恶劣影响,陶X于是将黄X才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自己名誉权。

程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帮助陶X搜集完善证据、出庭诉讼,最终法院判决黄X才在抖音上发布道歉信,为陶X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陶X精神抚慰金。

律师点评:当事人在遭受网络暴力时可以通过报警、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要记住及时咨询律师固定证据,要维护自身权益,证据的及时固定万分重要。

律师忠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行为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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