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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亚浩律师
韩亚浩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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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争议2021-05-31|人阅读

疫情期间,一些行业经营受创,导致劳动者被欠薪,企业难,劳动者更难。近期笔者承办了因大内拖欠工资、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在此简述,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

一、案情简介

本次笔者代理的是劳动者一方,受疫情影响某教育培训机构迟迟不予发放工资,无奈之下,劳动者找到笔者,顺利帮劳动者拿回工资。

二、案件分析

本案中,笔者在仲裁请求中主张了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等几项诉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支付周期是一个月,单位迟延发放、不足额发放的,都可以要求单位补足,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不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及时向单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单位要求在家办公如何主张工资?笔者认为,工资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主张,但劳动者对自己进行工作的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如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单位安排自己线上办公;可以提供自己根据单位安排进行的劳动成果。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家待岗的,待岗期间单位也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且每月发放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补助。

加班费一般需要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情况,大多数单位加班是需要经过审批的,劳动者在主张加班费时要注意证据的留存和提交。

三、案件小结

本案成功为劳动者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费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切勿因为时效的问题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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