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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兵律师
王正兵律师
云南-曲靖
主办律师

李XX开设赌场量刑在三年以上最终仅仅判缓刑

刑事辩护2024-01-25|人阅读

麒麟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0)云0302刑初X号

公诉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X,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住麒麟区,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

辩护人王正兵,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X在其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家中设麻将桌、提供塑料牌筹码等赌具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抽取桌费,同时还为参赌人员垫付赌资。共计非法获利35000余元。

辩护人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非法所得应扣除瓜子、水果等成本费用;本案应以赌资确定量刑;被告人李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被告人李X具有坦白情节;被告人李X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李X系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小积极退回部分违法所得的等等,在提交司法解释,多次和法官谈判等。建议对被告人李X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

经过辩护人的努力,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

审 判 长  李X

人民陪审员  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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