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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斐律师
黄斐律师
云南-西双版纳州
主办律师

王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

债权债务2021-01-28|人阅读

一、案情简介

2015年11月18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借期为6个月,约定利息4000元每月。借款期间被告只偿还了4000元,剩余款项未予归还。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归还借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黄斐律师代理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38000元,并支付依借款本金10万元按月利率2%自2017年8月18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律师点评

1、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不仅要有借条,还要有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该案中原告不仅有借条,还有银行转账记录,两组证据能强有力的证明借贷事实的发生。

2、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支持的最高利率是年息24%。

3、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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