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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科律师
刘小科律师
河北-邯郸
主办律师

张XX、某担保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2021-03-10|人阅读

在经开区法院执行某担保有限公司与某线缆有限公司、周某、张X、赵X司法确认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X向该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中止执行,解除对张X名下位于邯郸市共计四套房产的查封。经开区法院审查后作出(2020)冀0491执异26号执行裁定,驳回张X的执行异议。本律师代理张X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书写了代理词、补充代理词、调取了执行卷宗并提交了相关证据,邯郸中院审理后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4528号裁定书,撤销(2020)冀0491执异26号执行裁定,以经开区法院查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本案发回重审。代理律师的工作维护了张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张X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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