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广东国晖律所律师
广东国晖律所律师
广东-深圳
合伙人律师

盗窃罪,经国晖律师辩护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书

刑事辩护2021-04-16|人阅读

公安机关指控:

嫌疑人张某某2020年12月,行至宝安区福永某工业园时,混进某光电公司,

后来到该公司四楼走廊,趁周围无人之际,盗走该公司员工被害人翟某进入

车间之前存放于走廊手机存放处的价值1619元的OPPO手机一部,盗走该公司

员工被害人胡某某进入车间之前存放于走廊手机存放处价值3200元的苹果手机

一部,得手后携带赃物逃离现场。

辩护人:广东国晖(前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刑事诉讼部谢健和赵涉云律师为其辩护

法律意见书:

一、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

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事发后,能够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家属退赃退赔,现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条的规定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3、被害人谅解的;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张某某涉嫌盗窃的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及最高检少捕慎诉的原则,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并作出决定: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

轻微,具有从轻、减轻的情节,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犯罪时未年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犯走私毒品罪,国晖律师辩护判处拘役三个月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携带散装止咳水1瓶(毛重0.67Kg)经福田口岸入境,未向海关申报,被现场查获。经鉴定,涉案止咳水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犯走私毒品罪,国晖律师辩护判处拘役三个月
开设赌场罪,经国晖律师辩护被判处缓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某某与他人合伙在网络上组织他人玩“北京赛车”、“快乐十分”等方式进行赌博。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的规定,应以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开设赌场罪,经国晖律师辩护被判处缓刑
走私,偷逃税款9465万元,委托我所辩护判处缓刑三年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某某等共计五人涉嫌参与展某公司、某拓公司、某通公司走私,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94656409.4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某
#刑事辩护
人看过
走私,偷逃税款9465万元,委托我所辩护判处缓刑三年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委托我所最终被取保
公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糜某某为非法牟利,先后注册多家拼多多网店,从华强北购买假冒“华为”、“oppo”、“vivo”注册商标的手机后盖,存放在该二人位
#刑事辩护
人看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委托我所最终被取保
介绍卖淫案委托我所最终取保成功
介绍卖淫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介绍卖淫案委托我所最终取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