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董桂彬律师
董桂彬律师
天津-天津
主任律师

丧夫丧女,为苦命阿姨力争10万生活补助款

其它2022-01-06|人阅读

【案情简介】李阿姨今年70多岁,在三十多年前,与张女士结为母女之缘并细心照顾长大,母女关系融洽温馨。后张女士结识本案被告,因在看待被告人品、心性等问题的角度多有不同,张女士与李阿姨心生嫌隙。2018年李阿姨的老伴因癌症去世,李阿姨本就伤心欲绝,抑郁症越发严重,张女士却因继承纠纷,不顾身患肢体残疾又患有多种严重疾病的李阿姨的身体情况,执意起诉至法院。不幸的是,2019年张女士罹患癌症后,被告才与张女士领取结婚证。并唆使张女士到天津市北方公证处公证遗嘱,将其名下房屋由被告一人继承,他人不得干涉。2019年年末张女士去世,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被告一人所有。李阿姨不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判决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询问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判决上诉人年近古稀,两年期间丧夫丧女,晚年生活面临无夫妻相伴之欢,无儿女绕膝之乐,且身患残疾尚有问医之忧,巨大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压力,恐将伴随余生;而被上诉人虽有丧妻之痛,但其正值而立之年,有能力构建更好的未来生活,况且也应念及张XX与上诉人的感情,适当给予上诉人经济安慰。基于此,本院综合考虑双方对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状况以及房屋价值等因素,酌情认定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生活帮助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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