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宁飞龙律师(本人)
【案情简介】
原告xx有限公司起诉被告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接受原告xx有限公司的委托后,首先起诉了涉案《材料采购合同》的买卖合同相对方(本案案外人),后在庭审中对方突然拿出一份事先并不知晓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证明案外人将与原告之间的债务转让给了被告。
【承办过程】
在该案中,律师临危不惧,利用转让协议的瑕疵进行反驳,并力争在该案中查清事实以在债务转让无法被认定无效后另案起诉。
【审判结果】
胜诉
后法院认定该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律师立马依据该判决所认定的事实起诉被告,并成功在本案中挽回了原告近百万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