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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
时龙律师
江苏-泰州
副主任律师

原告与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

行政诉讼2021-05-20|人阅读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代理原告基于XX小区XX号楼103、104住户违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为,曾于2020年7月1日向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xx市违法建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进行投诉举报,但被告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形。被告在接到原告投诉之日起60日内仍对在绿化上面建筑水泥地面未进行处理、对车库过道私自砌墙、拓宽住宅窗户等违法建筑行为未进行处理。现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履行。

2.诉讼结果,行政机关已拆除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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