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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联保体”会怎样?

合同纠纷2022-09-02|人阅读

成为“联保体”很麻烦

—焦某等四人诉张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文 北京李春芳律师

【案情介绍】

焦某等四原告与被告张某为朋友关系,因经营业务,资金紧张,急于获得资金周转,四原告与被告作为联保体(即若干个自然人为取得银行授信而自愿组成的统一整体,参加联保体的每个自然人均可以在确定的额度和期限内申请贷款,每个自然人均对联保体成员因向银行借款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贷款,银行授信贷款总金额2000万,每人最高可贷400万元。之后被告张某因信用问题无法还贷,银行诉原告四人还贷总额2000万元及利息。原告四人还贷后,遂起诉被告张某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法院判决结果】

1、被告张某支付原告400万元及利息;

2、诉讼费由被告张某承担。

【律师办案心得】

作为联保体(即若干个自然人为取得银行授信而自愿组成的统一整体,参加联保体的每个自然人均可以在确定的额度和期限内申请贷款,每个自然人均对联保体成员因向银行借款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成员承担的风险巨大,均需对联保体成员的全部贷款总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倍),联保体中任一成员信用出现问题,其他成员必须立即还清银行所有贷款及利息(包括自己未到期贷款),如不还清,则由于信用问题将无法再取得银行的贷款,面临银行所有账户被冻结,还不了贷款,名下房产遭拍卖等一系列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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