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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蝶律师
胡梦蝶律师
广东-深圳
主任律师

以患为利:家理肖律师推动二审改判并发出《家庭教育令》

婚姻家庭2023-01-31|人阅读

  案情简介

  近日,本律所委派深圳肖律师、许律师、张*虹律师办理的一桩离婚案件结案,在一审判决不利的情况下,律师采取“以患为利”的诉讼策略,从不利条件中找到有利因素,最终推动二审法院改判并发出《家庭教育令》,保障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本案中,男女双方均为再婚,女方前婚生有一女,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男方前婚生有一子,离婚后由其前妻抚养。双方恋爱半年便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一女一子,女儿现今4岁,儿子3岁。婚后不久,男方不顾女方反对辞去工作,长期处于无业无收入且不顾家的状态。女儿出生后,男方屡屡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最终同意离婚,但双方在抚养权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

  实际上,两个子女出生后一直由女方照顾,男方未能尽到作为父亲的抚养义务。后来,男方母亲来到深圳帮忙照顾子女,女方承担子女的全部花销。2019年,双方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女方在工作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屋,供男方、男方母亲和两个子女居住,自己经常去看望子女。男方不允许女方陪子女过夜,女方只能白天短暂探望后就离开。

  2020年,男方母亲将两个子女偷偷带回河北,女方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询问男方及其父母现在何处,对方均不予回复。2021年,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同意离婚,但主张两个子女由自己直接抚养。女方委托本律所代理该案,本律所委派肖律师、许律师、张*虹律师办理案件。

  不择手段:男方为争夺抚养权藏匿子女

  办案经过

  一审法院:两个子女全部判归男方抚养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抚养权归属问题,而根据办案经验来看,两个子女已与男方家人共同生活一年多,从事实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可能据此将两个子女判归男方抚养。基于以上分析,律师决定从男方及其家人恶意带离子女并长期阻碍探望方面着手,基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主张抚养权应该判归女方。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均主张对方没有尽到主要抚养义务。我方大量举证,证明女方尽到主要抚养义务,而男方不仅在两个子女出生后没有陪伴照顾过子女、无能力照顾子女,且存在为争夺抚养权而偷偷将子女带离并藏匿、长期阻碍探望的恶劣行为。而男方未提交任何相关证据。尽管如此,一审法院仍以两个子女“已适应现有的生活环境”,且女方“还有一名子女需其亲自抚养”,男方母亲将两个子女擅自带离系“事出有因”等理由,将两个子女判归男方抚养。

  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改判并发出《家庭教育令》

  女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从上诉到二审开庭的一年间,男方将女方微信拉黑,仍不告知两个子女的具体位置,也从不配合探望,导致女方两年多没有见过子女。二审法官派出中院社工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协调女方探望子女事宜,均无果。直到开庭当天,男方在庭审中仍对于探望一事固执己见,声称子女在14岁前一定不能离开河北老家,女方如果想看子女,可以到河北去看。庭审后,在社工的努力协调下,女方用男方手机与儿子视频,儿子已然不认识自己的妈妈。

  庭后,律师提交代理意见,回顾了男方从恶意带离子女至今的言行,强调男方的行为对子女的成长、女方正当权益的侵害极深,应将子女判归女方抚养。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男孩由女方抚养,并对男方擅自带离子女的行为予以否定评价,指出男方对探望重要性认知不足,严重侵害了母亲与子女之间的感情及子女的利益。同时,二审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要求双方正确处理双方关系、密切关注两个子女的身心状况及情感需求等,并安排双方到中院参加4次家庭教育指导。

律师点评

抚养权裁判不宜“一刀切”

  司法实践中原是出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初衷,为保障子女有稳定的生活环境,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归目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但也因此导致离婚纠纷中为了争夺抚养权而抢夺、藏匿子女的不良后果。法院如果仅仅考虑现状而不考虑成因,或不考虑判决后探望等问题的执行,那么判决只会成为一纸空文,影响的是子女的身心健康和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益。

  本案一审法院“一刀切”地遵循了前述原则,没有考虑如此判决是否真正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将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均判归男方。二审法院深入探查了子女抚养的实际情况,即男方并未实际照顾子女,而是将子女留在老家由其母亲照顾,同时考虑到女方长期未能顺利探望子女的现实情况,从真正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最终将男孩的抚养权改判给女方。

  “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是《孙子兵法》的重要思想,即把迂回的弯路变成直路,把不利的条件变成有利的条件。只有懂得“迂直之计”,才能达到“后人发,先人至”的战略目的。本案中,男方为了争夺抚养权将子女带回老家藏匿起来,导致女方长期无法探望孩子,并影响到一审法院的判决。律师“以患为利”,指出过于关注“稳定的生活环境”是对子女身心健康及女方合法权益的侵害,最终推动二审法院改判并发出《家庭教育令》,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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