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雪侠律师
王雪侠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叔叔借钱给侄子未签借款合同侄子不认律师为当事人将借款追回

债权债务2022-04-27|人阅读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2020年9月,本人代理一起民间借贷,郭某某(我方当事人)与郭某系叔侄关系。2019年12月底,郭某以交水电费缺钱为由向郭某某借款XX万元。郭某某于2019年12月27日、12月30日分两次通过银行转入郭某的账户,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之后郭某某要求郭某返还借款,郭某称未向其借款。郭某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借款及利息。

  开庭审理:

  由于未签借款合同,只有转账记录。对方否认是借款,辩称郭某某转入其账户的款项系郭某某代其子垫付的职务侵占款。

  我方提交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并针对争议焦点提出观点及法律依据情况证明是借款。

  案件结果:

  在我方的努力下,法院一审、二审都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我方胜诉,支持我方所有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在给别人转账时,要注意备注,无论对方是谁借款都要订立书面合同,以免损失。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王雪侠律师
您可以咨询王雪侠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