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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沙律师
杨沙律师
河北-保定
合伙人律师

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能否申请双倍工资

仲裁2022-01-26|人阅读

2007年8月,某职业技术学院因教学需要与李某签订了《聘用合同书》,之后学校多次要求李某将档案关系转入学校,但李某称原单位有事业编制,可以正常享受工资、保险待遇不愿迁入,学校考虑到李某个人实际困难未与其签订合同,但正常安排课程发放工资。2018年,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学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学校支付其未签订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补发工资差额、要求补发福利等共计136万余元。

庭审中,被申请人学校辩称李某属于学校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后学院多次要求李某转入档案,合同到期后要求与李某续签,但都被李某拒绝,到现在已过仲裁时效,最后仲裁委仅支持了李某未签订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超教学补助费及部分经济补偿,共计20余万,驳回了李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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