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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强律师
王世强律师
山东-威海
主办律师

房地产违约纠纷的促裁解决

合同纠纷2013-08-05|人阅读

**因美丽的银滩而闻名,纷纷到银滩购买海景房,期待着能拥有一处自己的度假处所,但在开发商夸大的宣传和承诺中购买了房产就隐藏着纠纷,像房产不能按期交付,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等等,纠纷发生后,广大购者首先是找开发商理论,最后的结果是没有任何改进,除了推萎就是欺骗。最后只得诉讼,但当拿着合同给律师看时,律师告知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提起促仲裁,因为绝大部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的中都明确规定了“如双方发生争议,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虽然自己也并不明白当时是如何选择的该条款),这就是仲裁条款,是排他的,就是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而且选择了载就是一裁终局,不能再提起上诉或是申诉。这时很多业主就有了疑虑,感觉仲裁不是国家设立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再次申诉的机会,感觉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其实这是没有必要担心,因为仲裁也是法定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其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也是有强制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为房地产纠纷双方都有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他书面证据也都比较全,无论是诉讼或是仲裁如果能充分利用好自己手中的证据都能得到支持,而针对仲裁的裁决和调解,法律也有明文的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无论是诉讼或是仲裁都是会有保障的。并且根据我多年为当事人代理仲裁的经验,仲裁的时间短,而且的裁决和调解后马上生效,并且可以立即进入执行,因为开发商有帐户有房产等财产,执行不会没有结果,事实也是这样的,有很多仲裁案件一提起后,开发商都会知道结果对其不利,主动要求调解,后来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最后当事人都很满意。因此,大家不必到仲裁解决存在疑虑,有问题大家只要能过合适的途径解决都会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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