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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瑞红律师
郭瑞红律师
河南-开封
主办律师

对于居住在国外无法回国,夫妻双方已分居多年双方均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2023-11-28|人阅读

当事人:甲、乙

案号:(2023)豫0202民初1064

案情简介:甲乙双方于1997年9月份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已成年,甲于2016年离家出走,后来才得知甲已出国多年,现甲乙双方均同意离婚,但甲无法回国。

办案经过: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承办律师结合自己之前承办过类似案件这一情况,告知当事人国内一方乙可以在国内提起诉讼,国外一方的甲可以通过中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进行公正的情况下签写同意离婚的答辩意见,另外在签写一份委托其近亲属(该近亲属在国内)的委托书,邮寄到国内,由其近亲属带其提交给法院。法院通过查明事实可以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律师点评:实践中有些公民由于不是通过办理合法手续出国,并且又已经在国外居住多年,那么与国内一方夫妻感情已经却已破裂,由于国外一方无法回国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来办理离婚。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针对在国外居住多年又不能回国的公民想离婚的,可以在一方国内住所地法院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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