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璐律师
张璐律师
云南-丽江
副主任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后拒绝赔偿,起诉后终获赔

损害赔偿2022-03-08|人阅读

案件经过:

2020年1月18日,在古城区某街道张某骑行的电动车与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使张某右外踝骨折。案发当日,刘某与张某及其家属商量私下协商处理本案,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刘某自愿支付原告医疗费并额外赔偿张某损失6000元,因此张某当日才没有报交警处理此次事故。然而刘某垫付了医疗费及赔偿了1000元以后就拒绝再支付剩余的5000元赔偿款,张某的儿子因后续赔偿款无法协商一致于2020年3月21日向派出所报警,警官告知双方治疗费用等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张某在受伤期间一直是由其儿子进行照料,期间花费医疗费共计1385.97元。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后续医疗费:3000元,误工期:90日,护理期:30日;营养期:60日。

张某是一位年迈的老人,他委托律师后,鉴于刘某未购买交强险,代理律师便向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车辆使用人刘某和车辆所有人某车辆租赁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判决刘某和某车辆公司连带赔偿张某18768.04元,其中包含了张某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律师费)

律师价值:

为当事人积极搜集、调取相关证据并使当事人获得了赔偿,为此刘某还承担了张某提起诉讼所支出的部分律师费。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