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因女方出轨,分居十余年。有一婚生子已满十二周岁,自幼跟随母亲生活;另一子十一岁,跟随男方生活。男方以离婚为要挟要求十五万元分手费、经济补偿、过错赔偿。王律师一审代理女方,最终判决双方离婚,互不支付抚养费,女方不承担过错赔偿与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