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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相珍律师
韩相珍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律师介入成功获赔92万余元

交通事故2022-10-28|人阅读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17日,张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广州市白云区116省道南侧路转弯时(未使用转向灯),遇刘某驾驶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结果两车相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关某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刘某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保险公司故意压低赔偿金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代理经过: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将肇事司机刘某、车主关某以及保险公司诉至了法院。起诉之前,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70万元,经多次协商,死者家属与保险公司也未达成一致意见。经诉讼,我方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某家属92万余元,在原调解方案的基础上为当事人多争取到了22万余元。一审判决作出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庭审过程中,我方针对对方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一一进行了反驳,经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最终,我方顺利帮刘某家属争取到了92万余元赔偿款。

律师建议:

交通事故案件中,部分保险公司作为理赔方会利用其优势地位,抓住伤者不懂法律,在双方私下协商理赔时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或以伤者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等理由调低理赔金额,这对交通事故的伤者一方是极其不公平的。在您遇到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从证据方面提前指导您做好证据收集、完善,并在赔偿标准和计算依据上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以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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