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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奕律师
陶奕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移民纠纷线下调解结案心得

合同纠纷2023-04-17|人阅读

2019年,A女士跟某移民机构B公司签署了《加拿大技术移民服务协议》,A女士委托B公司为其办理了加拿大技术移民。

后面因为加拿大部分省份的技术移民政策发生变化加上疫情影响,导致办理的周期无线延长,所以B公司就给A女士推荐加拿大某工签项目,于是A女士转做了该项目。

但其实这个项目根本就没有加拿大移民法案支持,而是B公司的加拿大合作方根据加拿大某移民法案研究开发出来的所谓一种新的加分方式,而通过这种加分方式再去递交加拿大工签,最终A女士在申请LMIA的时候就被面试拒签了!

但B公司及其加拿大合作方不认可,又让A女士花钱聘请加拿大律师去上诉,但是因为中间耗时太久,其实A女士的上诉期早已过了,但是B公司并没有告知A女士,而是继续让加拿大律师写信跟加拿大政府质询交涉,但实际却没有任何意义。

直到最后A女士才知晓这些情形,但是耗时了3年多等来的却是这么一个结局,浪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不说,情感上真的难以接受,A女士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要求B公司退还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但B公司并没有答应,要求扣除部分服务费用后再退还剩余部分,而且A女士在办理移民过程中所产生的公证费、翻译费、申请费等第三方费用B公司不同意承担。

A女士通过网上找到了我,A女士最开始的初衷只是想要回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但我通过查阅A女士大量的证据材料,发现可以考虑适用消费者协会保护法中退一赔三的规定,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移民是否属于生活消费,能否适用消法,因为实践中法官对于移民是否属于生活消费意见并不统一,但是经过大量的法规查询以及消协实践案例的总结,我们可以推算得出移民属于生活消费的范畴。

其次,就是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结合具体案件材料,我们认为存在欺诈行为。

于是跟A女士商量后A女士同意按照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向法院起诉,首先进入的是诉前调解阶段,因为移民领域相对专业而调解员对移民又不太了解,于是调解员让我跟B公司这边直接沟通对接,最终我跟B公司的律师以及工作人员来回进行了多轮的沟通交流,终于为A女士争取了不错的利益,案件以私下和解结案并且撤诉了。

律师建议:

1、客户办理移民时一定要先了解移民法案,没有法案支持的移民项目哪怕再简单再便宜也不要办理。

2、移民领域非常专业,而且涉及到国外移民法案,材料也多半以外文为主,连调解员这种法律专业人士都不太了解,甚至国内的移民机构都有可能被国外的合作方所忽悠,所以客户在选择诉讼律师时,一定要找知晓移民法律有移民纠纷实务处理经验的律师来处理,否则容易被误导。

3、移民纠纷处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涉外证据的公证认证,这些都需要时间办理,客户在起诉时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4、办理移民相对复杂且时间周期不定,客户要注意保存固定好过程文件,例如往来邮件、微信文字语音沟通记录、使馆信件等,防止后续出现纠纷时难以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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