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收获了一个期盼已久的“股东身份确认”纠纷案件的胜诉判决。这个案件从立案开始就诸多不顺,整个过程当事人备受煎熬,能有今天这个结果我的确为当事人感到欣慰。刚开始和当事人沟通,我们已经预判到对于直系亲属“盗用”当事人身份证件属于法庭审理比较谨慎的情况,同时结合本案的证据情况对案件败诉风险已经跟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被告为公司和诸多股东,我方代理的原告主张诸多股东为第三人,法官建议将其更改为共同被告。人最难的是做出选择,尤其是在二者之间抉择。经过充分沟通和证据准备,当事人认可我们的诉讼策略。由于后期疫情,此案件推迟了两次,延迟了3个多月,最后才得以顺利开庭。审理中,我方也提出笔迹鉴定,争得了法官支持,同时拿出有力的证据说服法官,最终法官采信了我们的主张,减少时间,认可笔迹非原告所为,这形成了本案我方最关键、最有利的证据。法官非常专业和细心,前期认真准备,和我方充分沟通,问题询问清晰明了,简明扼要,对我方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第一天开庭,第三天就出了判决书,在此期间付出的努力,想必法官和我方最为清楚。也由衷感谢法官的专业,感谢当事人的信任,感谢辛勤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