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建武律师
刘建武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一看赔了你想撤,没门!

公司法2023-05-06|人阅读

案情简介:

我的当事人名下有一公司,在2021年底,对方当事人见公司盈利尚好,便要求加入公司成为股东,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做了工商变更登记。后期由于疫情原因公司未能盈利持续亏损,此时对方当事人起诉公司要求返还股本,退出股东身份。

辩护策略:

结合民法典之规定以及《公司法》35、71、74条之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退出途径主要有2个,第一是股权转让退出,第二,司法强制退出。第一种退出需要股东找寻下家,只要有人接盘,你就可以退出。第二种退出,法律规定了限制条件,必须是公司盈利但连续5年不分红。而且这种退出方式需要严格的形式要件。

所以,可见,一旦被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是不能随便退出的。

最终,和我的当事人积极沟通、详细研判、仔细整理大量的证据和材料,整理出合理、全面、客观的答辩意见。

判决结果:

经过2022年的举证、质证、开庭审理,最终在2023年上半前,我的当事人领到了一份满意的判决书。从而我们的代理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赞扬。

律师点评: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做人还是要诚信的,要遵守契约精神,既然成为了公司股东,就应该利益共享、风险共存、风险共担,应该主动承担起责任,而非见好就收,不好就撤。诚实守信、恪守信用。这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所倡导和弘扬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刘建武律师
您可以咨询刘建武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