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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忠科律师
董忠科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透彻的法律分析才是维护权利的有效手段

民间借贷2022-12-14|人阅读
张三和李四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张三和被告李四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自2019年至2021年间,被告李四因流动资金需要向原告累计借款近2000万元,借款期限、利息都有约定,而且被告李四还把自己的多家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如约也把对应的借款转账给被告,但是,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未如约归还借款,仅仅支付了少部分利息。后,原告经过多次的催要并未有结果,为了债权不丧失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

这个案件代理的是原告张三,因为在这三年期间,原告和被告有多次结算和再次借贷的行为,事实比较复杂,证据异常杂乱,争议点也比较多,过程中经过多个日夜的反复梳理和原告的反复确认沟通交流,梳理出来了多达200页的诉讼文书,才把案件的事实及证据还有法律依据呈现出来,后来经过多次开庭才帮助原告主张到权利。庭审过程中异常激烈,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否认担保责任、反咬职业放贷等现象层出不穷,但是在充足的准备之下,所有的狡辩都是徒劳。最有特点的就是否认担保责任,以担保人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为借口来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这是对法律的断章取义!《公司法》虽规定了公司担保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方可有效,但是要看立法目的,其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被大股东或高管控制而掏空公司资产,进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而本案中,接受委托后,已经从工商单位调出来的材料载明实际受益人就是被告李四,股东就是李四和担保人,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因此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合法、合情、合理,于法有据。

小结:任何想把自己非法的行为通过狡辩的方式合法化,这在一个经过充足准备的律师面前都是愚人自娱,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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