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陈鲲鹏律师
陈鲲鹏律师
江苏-南通
主办律师

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 帮助当事人力挽狂澜

合同纠纷2023-05-25|人阅读

本案案名为汪先生诉南通**置业有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原被告实名暂时隐去。

此案是陈鲲鹏律师代理的一审案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案例,案情其实并不复杂,我方代理的原告,其与房产公司合作的代理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签订后,在我方按期支付了房款后,开发商并未如约交房,反而将案涉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并完成了过户,这种“一房二卖”行为属于典型的严重违约行为。据此,我方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此案的难点是,被告咬定我方是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而销售公司只是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我方只能要求代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代理公司已经人走楼空,就算胜诉也会面临无法执行的问题。

因此,本律师在代理案件以后,经过多方调查,甚至前往售楼处调查取证,最终确定了诉讼策略。通过多方证据证明房产公司与代理公司名为居间合同关系,实为委托合同关系,我方直接将房产公司作为违约方,列为被告,最终我方的诉讼主张也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获得胜诉。其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不过上诉也是维持原判。

本案中,本律师通过抽丝剥茧,一改常规思维,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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