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佳栩律师
李佳栩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李某某离婚案

离婚2011-01-13|人阅读
外省的李女士远嫁到山东济南,不料婚后其丈夫经常酒后对她施加家庭暴力,李女士实在难以忍受身心的痛苦,决意离婚,因其丈夫不同意协议离婚,李女士便找到我,委托我帮其进行诉讼离婚。 接受委托后,我帮她准备立案工作的同时,让女士收集了其丈夫对其进行家庭暴力的证据,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话,另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必须判决准予离婚的。 在经过我们的充分准备之后,待开庭时,对方也意识到确实坚持不离婚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因我们手里有充分的证据) 于是无奈同意离婚,法院当庭出具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达到了离婚的法律效力。 庭后,我的当事人激动的对我表示万分感谢,称其终于不再面对家庭暴力的丈夫,不用再生活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中,可以去寻找新的幸福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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