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从中院取回(2010)安民终字第473号裁定书,支持了本代理律师的上诉观点,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判决,裁定发回重审,这一消息已经电话通知当事人。
7月初当事人找到本律师时拿着还有2天就要生效的判决书,心情很沮丧,说当时请了本地的法律服务者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本律师分析了原审诉状及判决书后,发现一审代理时出现重大的错误,一审代理人将法律关系及法律依据基本搞错,导致了错误的诉讼请求最终导致了判决的不利结果。本律师将这些分析后大大增强了当事人的信心,本律师建议他马上作出决定是否上诉,最终当事人委托本律师代理二审上诉后,本律师马上做上诉状赶在一审判决生效前递交到了原审法院,10.25中院决定此案在原审法院开庭,在开庭时本律师依据制定的方案做出了强有力的论辩,今天取得的裁定书完全支持了上诉状的观点,充分说明本律师当初的判断是及时且正确的,代理二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证判决的机会!当事人明确表示重审还委托本律师代理。重审当事人再次找本律师代理后为当事人在原审基础上多争取5万多元的经济赔偿,当事人非常满意,一再表示:打官司一定要请专业律师才能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