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吕震律师
吕震律师
辽宁-锦州
主办律师

题目:邻里纠纷

名誉/肖像/人身权2011-06-21|人阅读

案情介绍:这个案件是这样的:有两户人家张家和李家,他们两户之间相邻中间有一小块空地,这一小块空地其实是张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土地使用证。而李家并不知道这一情况,在张家出门务工时在这一小块空地上砌了砖墙,目的是占上这一小块土地。张家在回来人后立即把砖墙拆除,并为证明其有该块土地上的使用权,在这块土地上磊了几个砖堆。李家认为张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把张家的户主张某告上了法庭。张某通过关系找到我作为她的代理人。

评析:

在这几年的执业历程中,民事案件中办理的比较多,其中给我印象较深的有一个案件,这个案件比较简单,但是有很多值得回味的东西。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件,在办理的过程中却经历了不简单的历程。在取证过程中经历了波折,由于本案有一些特殊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证人作证。而本案中能够证明历史情况的人有很多已经找不到了。但是主任有一句话让我深深的记住:“作为律师,要穷尽所能在合法的前提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也是按照这句话去做的。经过多方拜访,走了多个地方,在与当事人共同努力下终于找出了五位证人。

并且由于土地使用证在面积范围上与这一小块土地的面积范围并不是绝对一致,对此我专门去市国土资源局地级科进行询问。因为当事人对于所发生纠纷的具体地点无法准确的表述,为了清晰的了解现场的具体情况,自己驱车到了现场张家的房屋,并进入本案发生纠纷的土地上。

经过一系列整理材料的过程,终于理清思路,并制作了证据目录。

到证据交换的那天,知道对方也请了律师,并且是市内比较知名的一位律师。当时对方作为原告首先提出证据,当时感觉的确出自名家之手,目录的内容非常清晰,并且排列非常合理,确实让人钦佩。

当时心里就想,幸亏我早有准备,并且应当是比较充分的。至少在证据的准备上我还不算吃亏。在拿到对方的证据材料之后,回到所里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由于在证据交换后已经快到四点,并且第二天就要开庭,必须抓紧准备。记得那天从晚上四点钟一直到八点,没有一刻的休息,一直在整理材料。在最后看了一遍卷宗,整理完代理词后,长出了一口气,带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因为第二天九点开庭,在简单的吃的东西、洗漱之后就睡觉了。

第二天在庭前又翻阅了本案的卷宗,再一次细致地分析了案件。带着自信从容的进入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可以说完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以证据作为线索,不论在是法庭调查还是法庭辩论,虽然对方的代理人是位名律师,但明显能感觉到对于本案并没有充分的准备。而我作为被告代理人在经过严密而细致的准备后,在控制庭审上丝毫不占劣势,甚至在效果上要比对方好的多。

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本案的判决结果出来了,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我的当事人胜诉了。

通过这个案件我深深的体会到:做律师特别是做一名好的律师,是不应区分所谓的大案、小案的,每一个案件都应当认真、细致。否则,就不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相反,如果你用心做好每一个案件,就会获得收获。

相关法条:《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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