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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英宙律师
常英宙律师
广东-东莞
主办律师

自动麻将机侵权案,我知识产权部胜诉的经典案例一篇

专利法2012-09-14|人阅读

2010年6月份,刘XX找到常盛律师团要求为其已申请专利的自动麻将机提供法律保护,委托本律师团的知识产权部长陈家金律师全权代理关于刘XX发明的自动麻将机未经授权被仿造、销售、经营等侵权行为一案。

2010年6月底,陈家金律师与一直有非常良好合作关系的东莞X公证处签订了公证服务合同。2010年7月初,陈家金律师和公证员不顾辛苦,务实奋战,扫荡了东莞市区大大小小的自动麻将机售卖店,并做了详细的统计和良好的公证。

2010年8月初,全权代理人陈家金律师以XX麻将机店为代表的上十家自动麻将机售卖店起诉到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将公证售卖侵权麻将机的证据出示给审判人员。同时,被告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售卖的麻将机有合法的来源,又不能证明其售卖的麻将机有新的专利保护。相反,我方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对嫌疑侵权的自动麻将机进行了科学的鉴定,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嫌疑麻将机的技术与刘XX的技术相同,属于明显的仿照、侵权。

2010年11月初,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公司侵权行为构成,责令在一个星期内,将侵权产品下架,并分别赔偿人民币XX予刘XX

该案历经半年,最终我律师团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该案例也被评选为2010年度我律师团的王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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