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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机伤工人三个指头 向包工头索赔7千元

劳动工伤2010-04-29|人阅读

搅拌机伤工人三个指头 向包工头索赔7千元(主)

其中一拇指断裂 中指尾骨骨折 包工头答应

本报讯(记者侯县军)今年18日下午,在惠阳区长安南路一居民自建房工地上,28岁的工人李金山不慎被混泥土搅拌机压伤了左手三根指头,其中左拇指断裂、左中指骨折。事后,工地承包人断断续续掏医药费给他治疗,前后花去7千多元,但123日后就再也没有给。目前,李金山欠下医院3千多元医药费,并投诉至劳动部门,要求承包人支付拖欠的医药费和7千元的赔偿。近日,承包人表示愿意支付该7千元赔偿,但还需要时间筹钱。

事发

工人工地上被搅拌机压伤三根手指

28岁的山东人李金山去年在惠阳区淡水长安南路一居民自建房做建筑工人。该工程承包人是甘晓峰,李金山在跟他做工近三年。今年18日下午5时许,李金山和工友们在工地上劳作,当他用右手提着灰桶从正在运作的混泥土搅拌机旁走过时,左手不小心伸入搅拌机的转轴之间。“当时感到钻心地痛,左手三根手指被压过,鲜血直流。” 李金山说,事发后,工人们将其送往附近的惠阳区人民医院救治。

到达医院后,医生检查李金山的左手发现,他的左拇指第一个关节开裂,骨头破碎,只剩下一层皮与手相连,左食指损伤筋肉,左中指尾骨骨折。为保住受损最严重的左拇指,李金山需要马上接受手术。当晚,甘晓峰叫人送来了2千元医药费,李金山被推入了手术室。

李金山主治医生国医生说,当晚,李金山的左拇指缝了20多针、左食指五六针、左中指10多针,术后三四天的恢复最重要,需按时打消炎针和换药。术后,李金山按照医生的嘱咐,将受伤的手一动不动地放在病床上,生怕再次损伤。

困境

包工头拿钱不及时致打针吃药不按时

李金山说,当时他身上没有钱,每天打消炎针、捡药等医药费需要数百元,他根本没能力支付,只好寄望甘晓峰。“但甘晓锋每次都自己拿来或叫人拿来200300元,在术后的一个星期里,每一天是按时打针的,医院每天都发来催交药费单。”

在医院治疗了半个月后,李金山的受伤手指渐渐恢复。“在116,甘晓峰来医院交钱时,他叫我出院,改为门诊治疗。” 李金山说,但医生建议还要留院治疗,他便没有出院。123,甘晓峰再次到医院交医药费,此后就再也没有交过,李金山不得不拖欠医院医药费。

“他一共交了七千多元,目前我还欠医院3千多元。”32日晚上,李金山望着左手对记者说,“食指和中指恢复得较好,拇指则不能活动自如了,没有力气。”记者看到,他的左拇指第一个关节的伤痕明显,指甲内有黑色的淤血,左食指也有伤痕,左中指的指甲破烂,和皮肉长在一起。

其主治医生郭医生说,李金山受损的三根指头基本功能恢复良好,其左拇指当时关键断裂,要恢复到原来就不太可能了。

投诉

认为是工伤要求赔偿7千元

近日,尚未办理出院手续的李金山将甘晓峰投诉到劳动部门。“我的伤应该属于工伤,所有医药费应由包工头支付。”李金山说,拖欠医院的3千元医药费需要甘晓峰去还清,不仅如此,他还要向甘晓峰索赔7千元。

记者了解到,经过惠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调解,甘晓峰愿意支付7千元的赔偿和偿还拖欠医院的医药费。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甘晓峰,他认为,123,李金山的三根手指已经痊愈,所以停止了上交医药费。最近工地上还有许多事情要忙,筹7千元给李金山还需要时间。

律师说法: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何俊林律师认为,李金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由于工程承包人甘晓峰未为务工者李金山购买工伤保险,则承包人应当承担由工伤引起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报料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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