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东升律师
刘东升律师
辽宁-葫芦岛
主办律师

某某工伤赔偿案

损害赔偿2011-06-09|人阅读

某某工伤赔偿案

某某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经过治疗,某某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当事人找到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了解了情况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索要工伤赔偿,经过开庭审理,仲裁机构支持了我方的大部分仲裁请求。但是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在本律师的沟通指导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我方当事人顺利地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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