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系某市下属某乡财政所主管会计。2006年12月,因该财政所13万元公款查无下落,陈某因涉嫌贪污13万元公款被某市反贪局刑事拘留。谭登才律师介入此案后,为该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帮助。经过律师的工作,该嫌疑人被无罪释放,该案没有进入起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