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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祥律师
张云祥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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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京涉嫌故意伤害被判处缓刑

刑事辩护2011-09-07|人阅读

编者按:外地人在京涉嫌刑事案件,判处缓刑是一个很艰难的事,这似乎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要判处实刑,送监执行,我想可能是为了净化北京市的环境,同时也减少犯罪率吧,但是在张某故意伤害案件中,最后法官采纳了我的意见,判决被告人缓刑,本案适用缓刑,一是我的辩护,二是他妈妈坚韧不拔的毅力,都是本案得以使用缓刑的原因。

【案件简介】 张某等人于2009年10月28日2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金鼎轩餐厅门口,因琐事与李某某等人发生纠纷,张某持刀将李某某划伤,致使李某某“面部遗留条状瘢痕单条长度超过3cm,累积长度达4cm。外观明显;颈部遗留单条条状瘢痕长度达5cm,经鉴定构成轻伤。公诉人认为,张某无视国法,遇事不冷静,持刀伤人,要求以故意伤害追究责任。

我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小,彼此互殴,各有伤害,积极悔罪,等多个方面做了阐述,特别是对方的一个参加斗殴的人单某某,已经在另外一个案件审理中,被判处了缓刑,结合二人的情况,我进行了比较,指出单某的主观恶性,客观危害,都比张某大,对单某实行缓刑,根据法律平等的原则,张某也应该被判处缓刑,最后,朝阳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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