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年多的审理,代理的这个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了。当我告知陈总二审判决结果时,他激动不已,说“这笔款差点打水漂了......”。 本案一审从2010年5月起诉到2011年7月作出终审判决,期间因为不应有的人为干预,曾一度导致我方的诉讼十分艰难。在我和当事人默契的配合、不懈地努力下,一审判决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对方特别顽固,上诉到中院。在二审审理期间,《市场导报》对该案进行了关注并作了报道。2011年9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浙杭商终字第998号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
回头来看本案,有几点值得大家引以为鉴:
1、作为经营者,在平时的业务往来中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如果不能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应该要保存好业务往来中的各种资料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其他单据。该案中的双方虽有合同,但过于简单粗糙。在最初的业务中双方关系十分融洽,很多业务连基本的单据都没签字。时间久了,双方对事实难免产生分歧,加上其他因素导致纠纷不可避免。如果平时保存好了这些材料,对维权是十分关键的,毕竟法律上只认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即法律事实。
2、存在手续比较乱、时间跨度较长等容易导致证据有瑕疵的纠纷,应及时找法律专业人士处理。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专业人士会从法律的角度对事实证据进行梳理补充。一旦时机错过了,有些东西可能永远消失,损失就不可避免了。其实本案能获胜的关键是我们及时依法采制并提供给法庭的一份电话录音。要是没有这份证据,本案肯定是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