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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誉宏律师
李誉宏律师
辽宁-沈阳
主办律师

孩子在校被伤害如何赔偿

损害赔偿2011-07-26|人阅读
孩子在校被伤害如何赔偿

案情:

梁某与杨某系沈阳A小学的同班同学,2009511日下午3点左右,二人与其他同学在课间操场玩耍时,杨某将梁某用拳头打伤,使梁某右眼受伤。学校下午4点多,才通知家长,双方家长立即到校,将梁某送到医院治疗。

李律师点评: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梁某眼部被打伤,其作为赔偿权利人,有权利要求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2、杨某是直接侵权人,依法应但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因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当由其监护人即杨某的副某承担责任。

3、沈阳A小小对梁某与杨某在学校课间操场上打闹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梁某被打伤后,学校老师未及时发现并通知双方家长,学校未能完全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在该事件中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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