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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四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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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
主办律师

原告葛某诉被告吴某为“民间借贷”一案

债权债务2011-05-10|人阅读

【案情简介】:原告葛某诉被告吴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人接受原告葛某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代理意见】:被告因需向原告借款650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承担还款责任。

【判决主旨】:经调解结案,被告定于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6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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