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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全国“暴力抗法”第二号案件——野玫瑰电脑城“暴力”抗法案

行政诉讼2010-06-09|人阅读

2000年10月,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万里行”来西安采访,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青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在野玫瑰电脑城与业主陕西省著名企业家钱某发生纠纷,引发了震惊全国的“野玫瑰暴力抗法案”。 事件发生后,钱某被刑事拘留,各大媒体连续报道后,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被国务院定为全国抗法第二号案件,西安市委、市政府均批示严查,钱某及多人被以妨碍公务罪逮捕。本所王洪律师接受钱某委托担任变化人,历经46天的严密调查工作,认为中央媒体的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质量万里行”不具备国家行政职能,因此,钱某并不构成犯罪,并动用本所资源优势,通过有关媒体披露了事件真相。此后,本案在碑林法院开庭审理,经王洪律师力辩,钱某被当庭释放。本案结果引起了国内法律界、新闻界的广泛争论,并成为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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