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将位于南沙区黄阁镇1000多亩的鱼塘发包给朱某承租,约定租金为190万一年,签订租赁合同后,朱某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经计算朱某拖欠陈某租金以及滞纳金共计200多万,经梁律师多次发律师函催要租金,朱某均不理会,遂向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朱某主动联系陈某,后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