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何恩乾律师
何恩乾律师
四川-广元
主办律师

枯树枝砸伤路人树木所有人担责

诉讼2015-07-21|人阅读

20131113日,侯某在步行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从天而降的大枯树枝砸中其左下肢,经医院诊断为“左胫骨、左跟骨粉粹性骨折”。 2014224日,侯某的伤情被广元市某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八级伤残。事后,侯某就赔偿事宜多次向该县林业和园林局等多家单位主张权利,但这些单位都以自然灾害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气之下,侯某将该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园林所起诉到该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权责任法》第90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县林业和园林局系该树的所有人,对该伤人树木具有法定的管理义务,该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县林业和园林局赔偿侯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1万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何恩乾律师
您可以咨询何恩乾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