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兰军律师
兰军律师
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坠楼索赔

其他2013-10-12|人阅读

案情概况:

四川某广告公司承接成都市某房地产公司户外广告工程。此后将该工程交由冷某处理。冷某安排龙某等人悬挂广告牌。因冷某提供的安全绳断裂,龙某在距地面12米左右的高度挂广告牌时摔下受伤。

龙某将四川某广告公司和冷某诉至法院,要求四川某广告公司和冷某连带赔偿23万余元。

此前,冷某在向龙某出具事故说明后已经人间蒸发,拒不赔偿。事故说明和龙某的诉状表明,双方密切配合,意图明显,想让四川某广告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川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巨大压力,多次向本律师诉说事发的经过,和内心的冤屈。本律师经过仔细分析案情,认为四川某广告公司确实已经垫付了6万多的费用, 在龙某治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最大的义务,同时四川某广告公司将工程交由冷某处理,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承揽关系,龙某实际为冷某所雇佣。四川某广告公司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一旦承担连带责任,在冷某人间蒸发的情况下,四川某广告公司作为连带责任,则应该承担巨额赔偿。

案件判决:

最终法院采纳本律师的代理意见,本案四川某公司与冷之间是承揽关系,冷某与龙某之间是雇佣关系,四川某公司承担选任过错,当庭作出判决:确定赔偿比例冷某承担55%赔偿责任,四川某广告公司承担35%赔偿责任,龙某自行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四川某广告公司除去垫付费用,最终只赔偿龙某2万余元。免去连带责任的巨大风险。开庭前四川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给本来发来短信:“希望结果我两年来的噩梦”。判决后我第一时间给他电话“您两年的噩梦已经结束了”。

案件感触:

1、本案中四川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律师的充分信任,按照本律师的案件代理思路,积极与本律师配合,任何案件一旦选任律师就应该充分的信任律师是案件成功的基础。从案件的发生和垫付医药费的情况,本律师认为四川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个真诚的人,善良的人。值得交往。

2、龙某等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缺失不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3、不管作为伤者还是用人单位,选任律师都非常重要,劳动工伤案件等人身损害案件,都比较专业,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非常重要。

4、任何公司,只要涉及对外业务往来,用工。最好聘请法律顾问,可减少风险,预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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