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山东人,在南通某单位上班期间遭遇工伤,用人单位拒不赔偿。求助无门的杨某委托我所代为索赔,我承办此案。
听完杨某的陈述后得知,杨某刚到该单位上班半个月,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发过工资,几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过,更不要说工伤认定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杨某在山东老家的妻子又身患重病,需要杨某立即返回老家护理。
杨某走后,我通过录音,到实地查看等方式固定了杨某的确是在该单位工作期间遭遇工伤的事实,之后代为申请劳动仲裁。
在仲裁阶段,对方单位以大家都是南通人为名,企图拉拢我,让我牺牲杨某的利益,被我严词拒绝。
对方单位无奈,在证据面前,不得不将赔偿款全额汇给了远在山东的杨某。
杨某非常意外,他没想到律师这么快能帮他解决了这个困扰了他近一年的难题,千里迢迢给我所寄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