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地一公司看中了嘉兴的一块空地,想用这块地成立一个公司。当时公司总经理与对方已初步谈好土地价格每亩12万元,土地总数为120亩,但其它条件尚未谈好。该公司总经理委托本律师与对方进行谈判,并落实好相关的全部法律文本。受理该委托后,通过本律师的努力,前后历时10个月,最后以30亩土地价格为8万元、其它90亩土地仍为每亩12万元的条件,双方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另外律师还争取从地方政府获得了减免部份的地方政府税和部分办证费用。该结果是出乎委托人的意外,由此也获得了委托人的肯定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