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周泽国律师
周泽国律师
四川-南充
主办律师

协商解决更有利于维护工伤者的权益

劳动工伤2011-12-17|人阅读

前段时间成功地协助受伤的陈XX解决了其在挂靠于江苏XX路桥公司的赵XX等人承包的XX高速公路大桥工地上受伤的事故。由于陈XX没有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其在受伤出院后,用工方就不再愿意承担任何费用,面对对方的态度,陈XX束手无策,后来我以律师的身份介入此事,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向用工方江苏XX路桥公司发律师函阐明此事的利害关系等各种合法的途径,最后让用工方主动提出与陈XX协商解决,最终以最短的时间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伤者陈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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