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任印华律师
任印华律师
安徽-合肥
主办律师

几起成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小结

房地产2012-03-03|人阅读

案例一:房屋质量

龙某从镇上购买了一处商业用房,接到房门钥匙后发现,所购商业用房一楼楼顶下凸上凹且有多处贯通裂缝并渗水,尤其严重的是,井字梁靠西侧的交叉部分向下凸出了6.5公分,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龙某与开发商数次交涉,均未能解决问题。无奈,龙某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告到法庭,起诉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了《委托鉴定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购买的房屋进行质量鉴定。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一次性赔偿龙某经济损失XX万元,龙某收款后撤诉。

案例二:迟延交房

20096月,方某从合肥市XXXX花园购得新开盘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方某一次性付清房款40多万,开发商于20101121日交房,逾期每日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时至201111月份,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方某与开发商交涉,不睬,遂委托律师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开发商依约向方某支付违约金3万余元,方某撤诉。

案例三:解除合同

20098月,周某与石某合伙投资500万元购得某商业大楼五、六两层,由于双方在房屋质量、用途方面存有争议,两人支付450万元房款之后,尚欠开发商50万元一直没有支付。开发商因此也没有向两人交付所购楼房。201012月,开发商突然向两人发函,告知双方的合同已经解除。两人收函后找到律师,律师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即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在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主张两位原告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即已经支付了总房款的90%,被告无权单方解除合同,相反,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违约责任,原告应承担50万部分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该案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开发商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原告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双方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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