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份,沈阳某知名专业企业在异地施工,建筑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本律师受沈阳企业的委托处理此事。本律师经过实地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本律师曾多次与建筑方有好协商处理此事,但事与愿违,建筑方始终没有诚意,被迫本律师依法起诉建筑方,诉求:要去对方支付工程款;要去对方依照合同支付高于工程款2倍的违约金。异地一审法院完全支持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我方胜诉。建筑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本律师又代理了二审诉讼事宜。本律师通过阐述本案法律关系及事实,赢得了二审法官的认可,二审判决驳回了建筑方的诉讼。纵观本案,本律师深有体会,市场经济需要诚实做事,搞邪门歪道,不仅失去信誉,又包赔损失。正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