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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江律师
李洪江律师
贵州-安顺
主办律师

成功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调解2010-12-11|人阅读

立案时间:2010年6月23日

结案时间:2010年7月1日

当事人:何XX

代理人:李洪江

案件基本情况:2010年6月18日晚约9时许,在东阳打工的**和两个老乡走在东阳市 路段时被东阳市***驾驶的***车撞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处理结果:事故发生后,在关岭打工的**父亲何XX到关岭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指派我作为**的代理人,前往浙江东阳协助处理其子***死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到达东阳的当天晚上,我就立即找与***同行的目击证人了解事故情况,第二天,即2010年6月25日,又到东阳交警大队找处理事故的大队领导和民警,听取他们对这起事故的意见和看法,为分析***可能应负什么事故责任或不负事故责任收集证据材料。经过调查后综合分析,***可能会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同时,由于车方担心可能会负主要责任,加上未按规定驾公车,也希望提前和解此事,以得到家属的谅解。掌握这些情况后,当天中午就即时为家属制作了一份调解方案,下午同车方领导一起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耐心说服,认真分析提前和解对双方各自都有的好处,最后双方达成41万元的赔偿额。并于2010年7月1日履行完毕。该赔偿额比规定(农村户口)的多了十多万元,家属比较满意,同时驾车人也得到了家属的书面谅解。

         贵州省振黔律师事务:李洪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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