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善斌律师
刘善斌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 完美的后续治疗诉讼

损害赔偿2012-05-01|人阅读

2009年济南市民周某骑电瓶车与济南某物流公司的一辆货运车在历山路发生交通事故,周某当时头部受伤,经鉴定不构成伤残,其委托了一名法律工作者起诉对方,市中区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周某医药费、误工费等2.5万元。判决后,周某经常头痛,并有抽风症状,家属委托我后,通过查阅案卷、病历资料,律师委托大舜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依据新的鉴定意见,将物流公司起诉至天桥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周某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60余万元。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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