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一审判处5年,二审聘请何律师辩护,案件发回重审,检察院最后撤诉。
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本案关键是痕迹鉴定书,何律师二审辩护意见以勘察笔录没有记载发现和提取痕迹的理由来辩护,证明公诉机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另行组成合议庭。最终检察院撤回了起诉。何律师的成功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赵某免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