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谢志勇律师
谢志勇律师
新疆-喀什
主办律师

好说好散的一桩离婚案件

离婚2014-03-04|人阅读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男汉族, 1983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喀什市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汉族,1985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住喀什市克孜都维路xx号楼x,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

1、 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35原、被告通过网网络相识,并2013618喀什市民政局登记结为夫妻。由于双方系闪婚,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双方明显感觉到性格差异巨大无法共同生活,经常为家庭琐事,现在双方已经分居6个多月由于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原告现在对这种日子一天也不愿意继续过下去,也不想再见到被告,原告这次下了死决心,一定要把婚离掉。原、被告就离婚一事也协商过,被告也表示同意离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离成。原告很无奈,只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到法院起诉。原、被告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生育小孩,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债权债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依法具状起诉,希望法院依法及时、公正判决! 

此致

喀什市人民法院

以上是我为原告起草的起诉状,我在今年2月份接受男方的委托,我给他的建议是:做好两手准备,起诉和协调解决同时进行,他同意我的方案;由于处于新年期间,我的建议是过完正月十五再进行,他也答应了。在元宵节的那一天,当事人打来电话,说给他一个月自己先协调,如果协调成功,就不需要律师介入了,我当时也答应了他的请求。一个月很快过去了(他们前面也一直未谈成时间有好几个月),当事人打来电话,说他自己无论如何还是协调不成,请求律师介入。 随后,我正式介入,我试着给女方(被告)打电话,被告知道我的来意后很快挂断了我的电话。随后他们两自己又到行政大厅进行协调未果,当事人给我打来电话,让我过去,在婚姻登记处,我见到了他们两,经过一个下午的工作,她哭了一下午,就是不同意离婚,由于女方不同意离婚最终无果而归,到晚上的时候,女方打来电话,说她自己想通了同意离婚,说她想通了,她问过她爸爸、姑姑等亲戚,说我说的是对的。第二天上午,到行政大厅去,昨天不同意离婚的女人睡了一晚就同意和我的当事人离婚了,手续很快就办完了,从我介入到正式办完离婚上手续总共就用了一下午和一上午的时间,这种形式的离婚属于好说好散的那种,避免了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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