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跃祥律师
李跃祥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工程款纠纷

债权债务2012-04-05|人阅读

案情及办理结果

经甲方与乙方事先友好协商,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深圳市XX区XX街道的建设工程,甲方分期按阶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合同签订后,乙方依约按时开工 ,甲方在工程建设前期甲方也按时支付了合同中承诺的工程款,但是在已建设一半的时候,甲方开始拖欠工程款,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自行垫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乙方多次找甲方协商未果,遂委托本人代为其处理此工程款纠纷事宜。本在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经努力为当事人成功收回了拖欠的工程款和拖欠款项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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